上文談起女性在職場上的致命傷, 想起一些女同事們在工作上的荒唐事。
女性能一心多用, 是女權分子經常掛在口邊的優點。但是, 女同事們是否會一心多用於工作上, 我可以從一個女人的角度説, 是否定的。曽經有一位女同事, 大家一樣的職位, 但她能處處受到包容, 只為女同事有兩名小孩。其實小孩子需要照顧, 本來情有可原, 但在適當的時候, 也應該做適當的事。妳一天工作八小時, 花七小時去為孩子們找學校, 看醫生, 影印試巻等。大家本來同工同酬, 但工作就由其他同事負責, 可覺有點兒過份?可憐同事們敢怒不敢言, 眥因上頭要做一個「好榜樣」, 好向外賣公司怎樣信奉平等機會云云。
最過份的一次, 可説是一上司(當然是女性), 請了一位沒有太多有關經驗, 但碰考和上司在同一醫院生孩子, 大家忽然有共同話題, 二話不説, 就請了她。同事來到新環境後, 不大有貢獻之餘, 下下找其他同事做替死鬼。試問管理階層如此不科學化, 同事們又怎能信服?
但女性在職場上最大的致命傷, 可能是女上司們較執着, 總喜歡同事跟她一模一樣的忠指辧事。其實誰又不想別人和他的想法同一模式?但是, 毎一個人的性格, 背境不同, 做事就一定和妳的想法不一樣。懂得包容別人的長處, 溶合在自己的模式中, 是很難學, 但又很珍貴的一課。以別人之長, 補自己之短, 就事半功倍。偏偏很多女性就不能, 也不肯去容立別人做事能比自己好。不知什麼是更好, 又怎能進歩?
説了這麼多, 女讀者們可能會開始反感。但是, 兩文談及的種種錯處, 小女子自己也曽領會過, 也曽犯過, 以及受過應有的負面反應。當時可能會以為別人的反應不合情理。但夜蘭人静時, 反醒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, 有時也頗覺汗顔。工作要以大事為重, 才能有資格説什麼巾幗不讓須眉。
1 則留言:
女性到了生育年齡,實在要作出選擇。如果佢堅決兩面兼顧,就要兩面都要負責。但係如果佢係超efficient,咁又作別論。我眼見好多女人生完之後,都決定搵過一份無咁"食時間"嘅工。事實上,如果社會可以比多啲support比男性幫手去湊仔,女性可能會無咁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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