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1月 31, 2007

寫Blog短打

複筆

封筆後, 多次手癢地拿起筆又再放低, 告訴自己既然封了筆, 就不要再寫了. 從一而終, 都應用於封筆上吧. 但告別了思籌之路的一段日子, 有點像啞了的感覺:看見一衆路人甲乙, 特發事件, 生活點滴. . . 有感而又不能發.

並不是詢衆要求, 小小Blog仔一個, 又有何「衆」可言?! 複筆, 只是小女子手癢.

人總喜歡隨波續流, 不知道複筆又會否成為「封筆」以後的一個新潮流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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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忌

有很多Blogger朋友曾經說過, 寫Blog的一個好處, 是可以在虚擬世界裏, 在無名氏的身份保護下, 可以毫無顧忌地寫出心底話. 先別說現今社會只容許真人在虚擬中說心中話這一份悲哀, 但在虚擬世界裏, 也有被發現身份的一天. 寫Blog的時候, 是否真的什麼都可以説?又或是, 寫Blog時, 也和做真人一樣, 要有些避忌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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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文化=無文化

從來都是一個即興的人. 突然想寫下人生點滴, 但缺勿了文房四寶, 又不好意思折反公司去拿, 只好找地方去買.

發現香港已變成一個這般沒有文化的社會. 八時後的中環, 文具鋪早已收了門, 行遍了整個中環的K仔, 七仔, 在衆多八掛雜誌中, 竟然沒有一間有拍字薄賣. 自中環的一邊走至令一邊, 最終只有半山的某超市有Blogger的日常所需, 還是平價得很的爛紙一疊.

以後, 還是隨身帶着紙與筆好.